上星期詞壇有兩則要聞,而內容還真意外。
  其一,莊奴離世;其二,Bob Dylan 獲諾貝爾文學獎。

(一)

  上一輩聽國語流行曲的,大概都知道莊奴。「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歌詞簡單,據說只花了莊奴四分半鐘,但卻成全了鄧麗君一首名作。
  是的,莊奴可說是鄧麗君的御用詞人。隨便翻開鄧麗君的唱片,總會看到莊奴的手筆,甚至有說八成歌詞都由他一人包辦了。

  莊奴生於北京,原名王景曦,1949 年隨國軍赴台,做做編輯,寫寫散文。後來以「莊奴」做筆名,全因讀到北宋晁補之的一句「莊奴不入租,報我田久荒。」而有感而發:即使當莊奴的一生務農終歸不過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我也願意作一個奴僕……奴僕用的是犁耕,我用筆耕,老老實實寫些東西。」
  莊奴在詞壇嶄露頭角,始於電影《水擺夷之戀》。當時周藍萍負責音樂,他偶爾看過莊奴的文筆,覺得合適,便向導演推薦,於是莊奴就寫下〈願嫁漢家郎〉、〈姑娘十八一朵花〉。

  現在回看莊奴的作品,詞風確然老老實實,除了〈甜蜜蜜〉,〈小城故事〉、〈又見炊煙〉、〈海韻〉、〈小村之戀〉等,還有我愛的〈我踏浪而來〉,全都樸實無華。他曾說,如果要蓋棺論定的話,四句話就可以形容自己:「一事無成,兩袖清風,寫首好歌,快樂無窮。」

(二)

  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居然頒了給音樂人 Bob Dylan,大出文壇樂壇意料。
  有人說,音樂界不乏舉足輕重的桂冠獎項,文學獎又何必顧彼而失此呢?也有人說,過往也有不是專注文學的人得獎,例如寫回憶錄的邱吉爾、以哲學聞名的羅素等。

  文學獎頒予詞人,對流行曲創作人來說,箇中的意思就是:歌詞也是文學。
  至於為甚麼流行歌詞不列入文學範圍,那其實是件很令人疑惑的事,而這現象似乎不分中外。
  於流行曲而言,音樂是載體,盛載的是歌詞。或者說,歌詞本身是文字,但以歌唱作為主要的表達方式,而文字又是文學的載體。
  打個比方。電影、舞台劇的劇本是文學嗎?誰會說不是呢?戲劇本身是文學嘛。那麼,歌詞這種體裁為甚麼就不是文學呢?我們說文學,在意的是文字水準,還是文化意涵呢?是著重結構布局,還是放眼時代批判?

  我知道 Bob Dylan,當然來自也僅止於 "Blowin' In The Wind"。評審說他「在美國歌曲偉大傳統中創作出新的詩意表達」。
  如果跳出文學框框,也許正如陶傑所言:「本屆諾貝爾文學奬,雖然頒給一人,其實是那一代。」就是冷戰中有烽煙的那一代。

後記:

  寫這篇小文期間,不免要上網找資料。現今網絡發達,寫記錄式文章方便多了,東抄抄西改改,呃,文章就是這樣煉成的。然而,這對世界有甚麼意義呢?不過是多複製一份報告罷了,電子垃圾,由他吧。但更糟糕的,是複製的過程中,製錯了。例如這回搜索莊奴,居然有些「報道」說他是〈綠島小夜曲〉的填詞人,當中更不乏大報章大網站。
  〈綠島小夜曲〉的確有不少傳奇,例如綠島在哪、有沒有政治意味等等,而原創和原唱是誰也是謎團之一。不過由於歌曲太有名,因此也有許多有心人願意花精力去追查。這裡不說別的,只說原創原唱:從下引兩份資料可見,曲是周藍萍的曲,詞是潘英傑的詞,紫薇原唱,毫無疑問。至於為甚麼會亂說莊奴執筆,也許,就因為周藍萍推薦過莊奴、和他合作過,而周藍萍的〈綠島小夜曲〉也太膾炙人口了。當然,大報大站輕忽轉載也是原因。

延伸閱讀:

莊奴:
張夢瑞.〈寫首好歌,快樂無窮——莊奴詞曲創作三千首〉,台灣光華雜誌,2006 年 7 月號。
Bob Dylan:
安裕.〈寫從史坦貝克到卜戴倫〉,蘋果日報.要聞 2016-10-21《東西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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