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受難節,才驚覺星期五不那麼好。
  日曆說,耶穌在星期五為我們捨生,所以英文稱那天做 Good Friday,「好星期五」。
  但其實不那麼好。

(二)

  受難節當晚,黃鐘牧師就由受難節說起。
  原來,耶穌並非死於星期五。
  這不好理解,從西方到東方,不論是信徒,還是未信的人,都知道星期五是受難節。聖經也明明說,耶穌死後一日是安息日,所以要急急取下屍首來。既然安息日是星期六,耶穌沒理由不是在星期五釘死。
  可是黃牧師是這樣說的呀。
  本來很應該請黃牧師再解釋一下,只是過後就忘了。
  直到上個月。

(三)

  以往也曾數數指頭,研究一下究竟耶穌由死到復活那三天是怎樣算出來的。
  星期五到星期日,頭尾不就剛好三天嗎?
  又想,猶太人計算新的一天,是由每天日落起計。要是耶穌在星期五日落前死,到日落就算是死了一天,然後是星期六一天,那麼到了星期日當然就有三天了。
  大家都這樣說,實在錯不了。
  直到上個月閒逛書局,居然看到了一本小書,叫《幾個關於日子的問題》,裡面正好有一章專論〈耶穌在墳墓裡究竟多少時間呢?〉
  看過以後,原來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節經文: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12:38-40)

  耶穌親自說,祂會在地裡頭足三日三夜。也就是說,耶穌不可能在星期五受難。

(四)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馬可福音〉16:1)

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加福音〉23:56)

  究竟,婦女是安息日前買香料香膏,還是安息日後呢?是兩卷福音互相矛盾嗎?
  原來,那一個星期共有兩個安息日:無酵節和平常的安息日。無酵節定於每年正月十五,「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前一天正月十四就是逾越節(見〈利未記〉第二十三章,特別是二至八節),耶穌就在這一晚同門徒吃逾越節的筵席。
  於是我們可以理出頭緒來:耶穌正月十四日完結前斷了氣,瞬即被埋進墳墓裡。日落後就是正月十五,是耶穌待在墳墓裡的第一天,又因為正值無酵節安息日,馬利亞她們只能安息。要到了次日正月十六,她們才能買香料香膏,而耶穌待在地裡已是第二天了。買過了香料,她們卻又碰上了第七日的安息日(正月十七),這也是耶穌在地裡的第三天。
  既然正月十七是七日的第七日,那麼,正月十四就是第四日、現在的星期二日落後到星期三日落前了。

(五)

  至於耶穌是在正月十七甚麼時候復活呢?我們讀一讀聖經: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馬太福音)28:1)

  「安息日將盡」,當然就是日落前,也就是說,正月十七將盡、星期六日落前。耶穌說的三日三夜真的剛剛好,不多,也不少。
  這裡只有一個問題,日落又怎能隨即天亮呢?馬太會這樣寫嗎?這本書給的解釋是:譯文弄錯了,「快亮了」的希臘原文 epiphosko 也可以譯做「快到了」(見〈路加福音)23:54)。只是我不懂原文,也沒有認真查考(這本書的作者提供了 Dr. Robert Young's Concordance 做參考),未能確定。

(六)

幾個關於日子的問題  總算寫完了。
  左思右想,最後都是寫了這篇文章。
  左思:其實是否只有我一直相信日曆所說的呢?不過既然黃牧師也曾特意講論一番,我再談一次又何妨呢?
  右想:我沒有時間參考多幾本書,只靠王明道這本《幾個關於日子的問題》(靈石出版社,2007),從中抄來一些分析。其實原文清楚詳細,找來讀肯定更好;後面附上的就是書裡的列表。這本書裡頭還談及〈為甚麼神不使我們知道耶穌降生的日子?〉和安息日,很值得一讀。

  還有別的左思右想:我們常說,信耶穌不可單靠頭腦上的認知,而要用心靈去感受、容聖靈感動我們認識神。可是,我卻是連約拿的神蹟都不曉得……

《銅聲同氣》2007 年 9 月刊
本來想把主編的編按也抄過來,但編按比我的原文還要長,只得作罷

耶穌在墳墓裡究竟多少時間呢? (以馬內利 - 清心直說 - Is Friday Really Goo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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