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想多寫一點。不過我得承認,我依然沒有看懂這套劇

  根據「我的理解」(愚見),這個鬼故事似乎算不上驚慄。簡單地說,就是律師撞鬼記。一名律師到大屋裡整理遺物,期間見到鬼影聽到怪聲,嚇得這不信鬼魂的律師要借隻狗來壯膽。最可怖的當然是黑衣婦人的出現:在教堂、在墳頭,最後在和女兒遊玩的時候……因為,黑衣婦人一出現,就有孩子枉死。
  黑衣婦人是誰?恐怕就是那位把兒子過了給姊姊(妹妹?)的媽媽。因為兒子意外身亡,做媽媽的心傷至死,死後回魂報仇。

  原來的故事大概就是這樣。忽然想到,《天龍八部》的葉二娘不也一樣麼?孩子給人搶了去,只好偷人家的來。本來人死了,一切也該完結,但一下勘不破,就成了冤魂返回人間索命。

  戲劇額外在故事之外加了一重:甲和乙要排演律師的故事,而甲就是那名律師。這約莫解釋了為甚麼排演到最後一天時,甲有點暈眩,想是排練逼真得令他想起了自身經歷吧。
  不肯定是在排演外還是排演外,乙告訴甲自己有個四歲的孩子。要是是在排演外說的話,不知甲有否擔心黑衣婦人「真的」再次出現呢?
  只是,加插這重轉折並沒有令故事更可怕。尤其當乙沒有把話講清楚,說他真的見到那個黑衣婦人,觀眾就更應該知道黑衣婦人是那「真正」的鬼魂。故事一如所想,就在乙得知甲沒有安排黑衣婦人出現時戛然而止。誰想不到呢?何況這情節相當眼熟,講鬼眼、陰陽眼等的鬼故事都不時翻用這橋段。
  有兩點尚未解得通。一,為甚麼律師要排演自身經歷呢?簡介說,「律師為求心安,逼不得已找來一位演員將他的真實經歷搬上舞台……」二,原本頻頻NG的甲,為甚麼後來一架起眼鏡,就演得甚有水準?

  值得讚賞的,當然是兩位演員。啊,還有 Spider,那隻借來的狗。

20061101:原來,零一年五月,香港曾上演了這套劇的粵語版《靈在你左右》,赫墾坊劇團翻譯、演出。當時的新聞稿成了今次《魂遊你左右》的中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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