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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要先謝過 Howard 替我重設密碼。

(二)

沈從文卷  離上次留字隔了幾乎整整一個月。剛剛才到了圖書館,看了《沈從文卷》裡的兩篇:〈怯步者筆記〉和〈連長〉。

  該寫點東西,否則轉眼便忘記讀了甚麼。

  先說〈怯步者筆記〉。若不是賞讀指出,沈從文是藉北京的雞似乎跟鄉下的不同去表現他從鄉下跑到北京後那份迷惘的心情,我看我未必能明白沈從文寫這篇文章的心思。

  本來可以假設雞(也就是人)因為擔驚受怕(跟憂愁無聊差不多),所以不大情願開口啼叫(也就是講話)。但異鄉人呢?是不想講,還是不知從何說起?抑或找不到人傾講?

  人在異地,當然會有思鄉的時候。不禁想起當年(!)留學的日子:我有舉頭望月麼?有時在想,究竟留學時我學了些甚麼、懂了些甚麼?有資格思鄉嗎?

  至於〈連長〉卻是讀不懂,只看到記下了軍旅的片斷。在想,文是否必要載道?不可以寫風花雪月嗎?應該不是,但內容總該有點主題,有點意思,有值得人深思的地方。當然,一些純娛樂的不歸此類。(純娛樂的其實也很重要,生活總需要一點鬆弛調劑。)所以,我對文學的定義是:要有文采,還要有學問。所謂文采,就是如何利用優美的文字引人入勝;所謂學問,就是人生的道理——還要是相當高的層次?(文學當然不是這麼簡單,只是太複雜的我卻不懂。)依此推論,文學包含得極廣,也的確要載道。那麼〈連長〉一文有人生的道理嗎?應該有,不過我看不懂。讀文學就有這難處:有時非要從文章中找到一點道理不可。

  越扯越遠。總之就是看不明白這篇〈連長〉喇。

(三)

  《呼蘭河傳》尚未讀下去。最近在看另一本新書:吳真的《唐詩地圖》。看來要翻看一次,因為當中的確有很多資料。

(四)

  《射鵰英雄傳》看完了,在等《神鵰俠侶》大字版,當然會給媽媽先睹為快。

註:

  為甚麼我不用單書名號〈〉呢?本來我想書名用《》,篇章名用〈〉。但後來發現有些情況很難解決。就以金庸的小說為例。提及小說時會是《射鵰英雄傳》;而其中一章便該是〈華山論劍〉。但其實整套來說該是《金庸作品集》;《射鵰英雄傳》便變了其中一部,那好像又該寫作〈射鵰英雄傳〉?

  由於弄不清楚,只好一古腦兒全用雙書名號《》……

20071118:全用雙書名號實在太怪,還是各按其職吧。只盼不會職位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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