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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早陣子居然看了很多書,幾乎全都是 Agatha Christie 的推理小說:

  • 命案目睹記 / 4:50 from Paddington (1957) / 殺人一瞬間(遠流版譯名)
  • 三隻瞎老鼠 / Three Blind Mice (1950) /(遠流沒有單行本)
  • 尼羅河謀殺案 / Death on the Nile (1937)
  • 斯泰爾斯莊園奇案 / 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 (1920) / 史岱爾莊謀殺案(遠流版譯名)
  • 藍色列車之謎 / The Mystery of the Blue Train (1928)
  • 東方快車謀殺案 / 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1934)
  • 美索不達米亞謀殺案 / Murder in Mesopotamia (1936) / 美索不達米亞驚魂(遠流版譯名)
  • 大象的證詞 / Elephants Can Remember (1972) / 問大象去吧!(遠流版譯名)

  除了《藍色列車之謎》是遠流實體書,其餘七本讀的全是好讀網站製作的電子書。電子書實在方便,只是譯者、版本有時難辨,有些書名也與遠流版大異其趣。

(二)

  阿嘉莎.克莉絲蒂擅寫偵探小說,旁及劇作和愛情小說,作品的總銷量據說史上第三,僅次於聖經和莎士比亞的作品。網上資料說,上世紀七十年代遠景引介克莉絲蒂的作品,由三毛主編,前後三批合共出版了約莫五十部小說。多年後,遠流重新籌劃,終於完整推出克莉絲蒂所有偵探和愛情小說。

  雖然早就聽過克莉絲蒂的大名,家裡也有她幾部著作:Evil Under the Sun (1941)、Cards on the Table (1936)、Hallowe'en Party (1969),但第一次看她的小說也不過是數年前的事。那時看的是《一個都不留》(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1939),一讀驚為天人——驚訝於童謠和兇案竟然如此絲絲入扣。

(三)

  推理小說的書評報告,通常會探討犯罪證據、破案關鍵,分析偵探怎樣整理資料、抽絲剝繭,繼而欣賞作者的精密佈局,順道挑一兩件骨頭。克莉絲蒂既是 Queen of Crime,這些研究自然多不勝數,只維基百科就夠瞧的。我沒有偵探頭腦,這類文字寫不來。寫的,不過是一些感覺,對結局、或者小說用意的浮光掠影。(剛看到一本講怎樣讀偵探小說的書——《推理小說這樣讀 Talking About Detective Fiction》。)
  因此,這裡只說《東方快車謀殺案》和《大象的證詞》。

(四)

  東方快車謀殺案當然是精心策劃的。
  一夥人從世界各地聚集在同一卡車廂,為的就是要審判一個千刀萬剮的兇徒。
  本來,計劃堪稱完美,如果火車不是為大雪所困,如果白羅不是趕上了這班東方快車。
  行動之前,他們除了安排與受害人(!)同車,也預備好了供詞。他們相信,沒有探員會發現他們彼此相識,也就是說,只要配合得宜,他們編定的供詞就是證明每個人「不在場」的有力證據。

  因為大雪,他們無法謊稱兇手行兇後逃離現場,不得不隨機應變。
  因為白羅,他們無法自圓其說,行動和供詞因而破綻叢生。
  然而,結局是,他們逃過了法律的制裁。白羅用他精密的腦袋,得出兩個結論。其一,兇手在某個車站上車,行兇後下車逃去。其二,就是那十二個人合謀。
  第一個結論驟耳聽來似乎混得過去,但始終站不住腳,仍有許多地方解釋不了。可是,當白羅把第二個結論完完整整解說後(而那十二個人實在也都承認了),鮑克先生和康斯坦丁大夫竟然寧可接受第一個結論。

「那麼,」白羅說,「由於結論都已經擺在你們面前,我可以榮幸地告退了。」

(五)

  《大象的證詞》源於英語一句老話:"Elephants never forget",大象忘不了。

  要追溯十多年前的事情始末,自然要找回當時的證人,那麼,期望他們擁有大象的記性就自然不過。只是,人始終是善忘的,從字裡行間,我們看見每個人的回想,都充斥著據說、記得不太清楚、我想是的、我聽過、我忘了、好像是、或者、不管怎樣……一大堆。要從中理出頭緒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當然難不倒我們的白羅先生,即使他「所聽說的本身幾乎也都是『聽說』,並沒有甚麼依據」。

  結局是圓滿的,白羅梳理好案情,更找著了唯一一個知道實情的人來証實自己的推斷。案情水落石出,依然是他殺和自殺(雖然人物換了角色),但卻勾出了一段深情的故事。

「大象不會忘記,」奧利薇夫人說:「但我們是人類,而人類的最大長處就是能夠忘記過去。」

(六)

  兩宗案的真相就只有解說一刻在場的人士知道。那是說,他們一致決定掩埋真相。
  這大概就是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演繹吧。兩個結局當然都是皆大歡喜的。只是我在想,揭露真相與否的那條界線該怎樣劃。他們用以衡量的顯然不是法理。是公義嗎?莫非法律已無法彰顯公義了?

(七)

  看了這許多,一路看一路猜,就是沒一次猜中,直至最後的大象故事,終於猜對。
  頭腦似乎終於偵探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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