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LY 的信。

  從小到大都不大熱中寫信,但又很想寫信。總覺得,寫信相當高雅,寫得一手好字就更好。
  寫信寫得最密當然是讀預科那段日子,閒著沒事做嘛。但寫信其實也要有好的對手,就是現代常說的「互動」;石沉大海的書信,恐怕比參加抽獎的信好不了多少。所以嘛,信始終寫得不多。

  留學時期,本來的許多對手,到最後好像只剩下立。一收到信幾乎當晚就動筆回覆,寫得這樣密,也顧不得一事是否兩說三說了。最經典的一次,我們好像在比試誰寫得長(當然不能拖上幾個月這般賴皮),我「老老實實」的寫了七八頁紙,但到頭來他跟我說,怎麼只得信封一個?聽他說,信封還是封得牢牢的。
  自此,再也不比長短了。
  再過不久,上了大學,印象中也少寫了信。這和電郵普及也不無關係。夠快,夠可靠。

  唸完書,信就寫得更少了。
  但不知怎的,去年底居然寫了封信給劉紹銘教授,而教授居然「怕怠慢」,匆匆回覆。
  受寵若驚。
  讀著教授的信,心裡就想起他在一篇文章裡頭說的,「我寫出來的是甚麼貨色,自己比誰都清楚。」說的是和董橋先生的書信交往。
  雖然不過一頁紙,但邊看邊猜,的確費勁。只是,這才是有生氣有性格的字。有時看自己寫的字,工整是工整了,但太拘謹,像描紅字,跳不出小學生練字的框框。間中或會隨意一下,不過不是太草,就是太醜。
  電郵就可以遮羞。只是,遮羞的同時,也湮沒了沾有情感的筆跡。

  都到了廿一世紀,誰耐煩寫信呢?
  然而,每次拆開手寫的信,都有點意外,都有點感動。所以我仍然寫信,只希望對手有同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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