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
《聖經.列王紀上》
第四章23-28節
早陣子電視劇《無頭東宮》內的皇帝,也審判了一宗相似的案件。
皇帝說:「這婦人說『白臉皇兒是我的,黑臉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黑臉孩子是你的,白臉皇兒是我的』」,皇帝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皇帝說:「既然這婦人這麼狠,連自己親生孩兒也不要,朕也不要他了!就將黑臉孩子劈死吧!」他說這話因為他愛那婦人。這婦人為小生命心裡急痛,就說:「求皇上將白臉孩子給那婦人吧,黑臉孩子的我的。只是萬不可殺黑臉孩子!」皇帝說:「你終於說實話了嗎?將白臉皇兒給那婦人,將黑臉孩子給這婦人。」
故事不是很相似嗎?當中的分別是:所羅門審判正確;皇帝卻錯了。他錯在他不能想像一個人會為另一個生命而犧牲自己,他錯在他偏私、沉迷美色。同一個方法,為甚麼所羅門行就算有智慧,皇帝行就弄得一塌糊塗?
看電視的時候,總覺得皇帝殘酷:竟對一個蘇蝦行如此毒手?何況那還是自己的孩子?但為甚麼看所羅門時卻沒有這種感覺?
還是我想得太多?
(二)
一段感想。
當大妹含冤、被親爹錯認的時候,新科狀元仍覺事出蹺蹊。本欲查明真相,奈何一方面苦無証據,另一方面亦要赴京上任,唯有放棄。怎料於上任途中碰上天降飛霜、地動山搖,狀元更感內有冤情。於是狀元——與娘子——決定相信大妹,甘願抗旨放走大妹。
感想是,自此以後,故事再沒有提及狀元。究竟是編劇故意漏掉,還是(大妹)一時忘卻?
這背後似乎都說明了同一件事:每個人的一生,都是建立於別人之上——無論你知道不知道,無論你記得不記得。
也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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