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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提到劉紹銘教授在耄耋之年,仍然埋首翻譯 George Orwell 另一作品《動物農莊》,希望「借歐威爾再說一次這個恐怖惡勢力」,為反極權反專制多出一點力,「做得幾多就幾多」。
  我沒讀過《動物農莊》,但在上翻譯課時,老師以農莊的七誡做例子,認為不少中文譯本未能做到亦步亦趨。

* * *

  先引七誡:

  1. Whatever goes upon two legs is an enemy.
  2. Whatever goes upon four legs, or has wings, is a friend.
  3. No animal shall wear clothes.
  4. No animal shall sleep in a bed.
  5. No animal shall drink alcohol.
  6. No animal shall kill any other animal.
  7. All animals are equal.

  農莊的動物趕走了人類莊主之後,把動物主義濃縮成這七條誡命,以示人畜有別,又刻在牆上,提醒農莊的動物世代謹守。
  人類有靈魂能思考,加上用兩條腿走路而沒有翅膀,首四條就道出了人類和動物的區別;但同樣因為人類有靈魂能思考,故此出現了第五和第七條,為要杜絕幾乎只有在人類世界才會發生的事。至於第六條,或許未必適用於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大自然,但套用在農莊套用在寓言,箇中深意則不言而喻。

  故事繼續發展。

  一天,動物突然發現,他們可以睡在床上。
  又一天,動物突然發現,他們可以殺害其他動物。
  再一天,動物突然發現,他們可以喝酒。
  他們以為自己記錯了,於是跑去讀牆上的字:

  1. No animal shall sleep in a bed with sheets.
  2. No animal shall drink alcohol to excess.
  3. No animal shall kill any other animal without cause.

  他們真的記錯了。

* * *

  回到翻譯。
  老師說,誡命是刻在牆上的,要改,就只能在句末加字詞,但不少中譯沒有顧及這個鋪排,反而把字插在句中:

  1. 所有動物不得睡在有被鋪的床上。
  2. 所有動物不得喝過量的酒。
  3. 所有動物不得無故殺害其他動物。

  中文通順,但把改動這樣刻在牆上,就會留下竄改的痕跡。
  現在見到譯本,也會好奇地翻去這一兩處看看。趁著寫這篇小文,也試譯一下:

  1. 任何動物不得睡在床上蓋上被鋪
  2. 任何動物不得飲酒過度
  3. 任何動物不得殺害其他動物但事出無因

  如此增添,實非自然,但又無可如何。

* * *

  豬把竄改的字詞都放在句子後頭,顧全你面子,你不是記錯了,只是背漏了。
  可如今的世代呢?大剌剌的,要改就改。老子我你管得著?
  這不叫極權,這叫光明正大。

  (其實,故事到了最後,豬們索性把牆翻新,寫上新誡命,也是唯一一條誡命: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歐威爾老早就看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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